勞動部今天指出,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,除了可透過公司設立4大超商、美廉社、全國農漁會信用部、郵局外,也可約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繳,以免因故遺漏繳納,而遭加徵滯納金。

勞動部統計雇主就業安定費繳納情形,106年約有7100名雇主採取約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繳方式完成繳費,至今年7月已增加至8000名雇主使用,顯示此服務確實符合當前雇主因應忙碌生活,期望有更便捷繳費的需求。

勞動部指出,透過約定金融機構帳戶方式扣繳就業安定費,雇主不必出門即可自動完成繳費。此外,已經申請約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繳,且成功扣款繳費的雇主,勞動部也會主動寄發繳納證明,方便雇主查對。

勞動部表示,雇主若須申辦約定帳戶自動扣繳就業安定費有2種方式,申請一般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繳者,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,採線上申辦方式辦理,約定帳戶與雇主姓名或公司名稱相符,就可成功申請,若申請以郵局帳戶自動扣繳,雇主則可攜帶近期繳款通知單影本、郵政儲金簿(不限雇主本人之帳戶,採劃撥帳戶者免附)、印章及身分證,至郵局臨櫃申請。

勞動部提醒,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,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就業安定費,以免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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